1)坚持“以客户为中心”原则,建设与运营电子政务。在整个电子政务的立项、项目规划、模块设计、软件开发,以及在后来的运营和绩效评价中,均坚持“以客户(其实主要就是公众和企业)为中心”的原则,以公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,以公众评价的好坏为基本依据。
2)以“服务能力为导向”加强对项目和运行效果的绩效考核。国外通常重视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,而对其中最主要的指标——服务能力,包括对访问者的信息、业务处理、业务创新、相应速度等多方面,进行考核。
3)不断深化和鼓励对电子政务服务的创新。鼓励项目的设计、建设和实施者对电子政务服务进行创新,例如鼓励各个部门之间相关业务类型进行合并,欧盟鼓励为欧盟内跨国提供多语种的共同的信息资源服务。
一些电子政务先进国在提供电子服务上通常经历如下发展过程:第一阶段:传统服务网络化;第二阶段:基于单个部门的整合的网络服务;第三阶段:基于多个部门的网络服务; 第四阶段:基于网络的创新服务;第五阶段:提供个性化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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